
2010山东省艺术考级“首届青少年音乐大赛”
(济南总赛场)比赛细则
一、比赛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山东省文化厅
承办单位: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、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
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:
主 任:李国琳 省文化厅副厅长
副主任:张 钢 省文化厅文化科技与法规处副处长、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主任、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秘书长
倪昕东 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副主任、省艺术考级专委会秘书长、中国音乐学院山东考区办公室主任
杨小麒 全国民族乐器演奏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、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、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副会长
庞俊岭 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、上海音乐学院山东考级办公室主任
成 员:尹冠男 省文化厅文化科技与法规处
杨 帆 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管理部主任
于媛媛 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活动部主任
刘怀磊 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技术部主任
张 行 省艺术考级专委会副秘书长、济南民管学会
办公室主任
办公室主任:张行(兼任)
分赛场负责人:
孟 雷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副书记
李明轩 烟台大学艺术学院民乐教研室主任
韩志洪 潍坊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
曹建国 淄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副主任
宋 辉 泰安市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
张道松 临沂市悦扬艺术培训学校校长
二、比赛时间:
2010年10月2下午至4日上午。
具体比赛时间上午8:30,下午2:00,晚上7:00。
三、报到时间:10月2日上午
四、报到、比赛地点:济南市工人文化宫(经二纬三路19号)
五、参赛专业、要求和方式
1、参赛专业:器乐、声乐、朗诵,节目形式不限。
2、比赛分组:同一种专业、同一个级别分一组。
3、节目要求:曲目为各考级机构出版发行的教材,级别一级至十级;专业及表演文凭级,参赛曲目自定,鼓励创作。参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。
4、声乐专业可以使用钢琴或伴奏带伴奏,使用钢琴伴奏请在报名时注明,使用伴奏带请自备。
5、器乐专业一律不使用伴奏;赛场备有钢琴、古筝、扬琴、电子琴(型号为:YAMAHA-280 /CASIO599),其它乐器请自备。
六、奖项设置:
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组别,分别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表演奖;特别优秀的颁发评委会大奖;获得评委会大奖和一等奖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,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;比赛组织工作
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。
七、赛务组织:
1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9月16日截止。
2、报名组织:参加总赛场比赛的选手请填写报名表,由各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;省管考级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。
报名表可从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网站www.sdyskj.com和省文化艺术艺术科学协会www.sdwhkj.org下载。
3、参赛费用:
报名费:器乐、声乐、朗诵每个20元。
参赛费:器乐作品、声乐作品、朗诵作品每个180元,重奏、齐奏、重唱、合唱每人100元。
八、报到、参赛注意事项:
1、比赛分组、赛场安排等赛务指南将于9月30日前公布。
2、各参赛领队于10月2日上午大赛报到处领取领队证。
3、当场次选手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候场区点名;迟到30分钟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九、食宿安排
参赛选手食宿费、交通费自理,比赛期间组委会可预订住宿宾馆。
十、奖项公布
10月7日前,统一在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网站www.sdyskj.com和省文化艺术艺术科学协会www.sdwhkj.org 公布比赛结果。
十一、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。
联 系 人:张行(13335157778) 韩秀媛(13280017001)
电话/传真:0531—86050093
地 址:济南市经二纬三路19号 邮编:250001
Q Q :1480925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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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山东省艺术考级“首届青少年音乐大赛”组委会
二○一○年七月



